索引號 | 640400000/2020-00028 | 文號 | 固政規發〔2020〕6號 | 生成日期 | 2020-12-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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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方式 | 主動公開 | 發布機構 | 固原市人民政府 | 責任部門 | 固原市人民政府 |
各縣(區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、派出機構、事業單位:
為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,保障公共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《固原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規定,市政府決定在市區實施禁限放煙花爆竹,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禁限放時間
2020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3月6日。
二、禁限放區域
(一)市區東至東關路-清河灣街,南至上海路,西至古雁嶺東側,北至六盤山東路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
(二)市區東至古雁路,南至上海路,西至長城梁,北至雁嶺北路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
(三)自治區、市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以上預警期間,市區建成區內全面禁放。 在(一)(二)(三)項禁限放區域內,允許燃放電子煙花爆竹。
三、嚴格依法監管
在禁限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、個人行為依照國務院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的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;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定給予處罰,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四、各縣政府根據本通告的規定,結合當地實際自行確定燃放時間及區域。
五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固原市人民政府
2020年12月15日
(此件公開發布)